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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家財險"四個注意"之後不可"高枕無憂"

隨著家庭財產不斷增多,如何保證家庭財產安全成為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。專家建議消費者投保家庭財產保險,在投保時注意以下幾個方面。

首先,不是所有家庭財產都可以投保。 “消費者在投保家庭財產保險時應仔細閱讀合同中的保險責任,有些家庭財產不能投保。

”專家說,家財險的保障範圍涵蓋房屋、房屋附屬物、房屋裝修及服裝、家具、家用電器、文化娛樂用品等,而金銀首飾以及古玩字畫等貴重物品,保險公司一般不提供保險保障;有的保險公司為家庭財產提供小額現金盜竊保險,但由於風險較高,賠付的金額不會很高。

其次,家財險“按需投保”最經濟。 “家財險作為財產保險的一個險種,遵循補償性原則,對於超額重複投保的部分,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。”專家說,消費者在投保家財險時應事先和保險公司溝通,不要超額投保和重複投保,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“按需投保”。

第三,保險標的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。 “對於家財險,保險合同內容的變更,投保人必須得到保險公司的審核同意,簽發批單或對原保單進行批註後才產生法律效力。”保險專家說,如果家庭裡的大部分財產出現變更,一定要到保險公司進行保單內容的變更,保費按天計算,多退少補;如發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,造成損失的,特別是在自己不能確認保險責任的情況下,一定要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,並要求其上門查勘定損。

最後,投保後不可“高枕無憂”。投保家財險後,一些投保人認為“危險”已經交給保險公司,自己可以“高枕無憂”。 “財產保險合同規定,投保人有維護財產安全的義務。”保險專家說,如果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,投保人應迅速採取有效施救措施,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,否則,保險公司會對因施救而產生的費用進行單獨補償。此外,投保人還應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發票,一旦出險,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,提供損失清單,由保險公司派專人現場核保定損,清點確認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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